【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29号〔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行政处罚案〕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王凯旋 王康 “压岁钱我先帮你保管,等你长大了再给你。”这句话,是多少人的童年记忆...
2015年8月4日,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东升村8社部分村民向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扶欢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依綦江区现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规定的安置补偿标准,对扶欢镇东升村8社全部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并进行补偿安置。
向某某与某公司签署《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某公司为向某某提供养老服务,向某某已预缴养老费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向某某至合同约定的位于重庆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第二年,该基地暂停经营,向某某被安排至云南、四川等地居住。之后,向某某返回重庆,没有再接受养老服务。向某某起诉请求退还未消费的养老服务费用。
2021年12月,某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大足第二医院向中恒公司支付停工损失等。该仲裁案件中,申请人为中恒公司,被申请人为大足第二医院。2022年3月,颐合公司作为案外人,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理由如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二是中恒公司与大足第二医院恶意串通,导致仲裁裁决错误,侵害颐合公司的合法权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于1997年8月11日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钢铁生产、加工和销售,其股票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交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吴晓锋 近日,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争议化解、涉外法律服务等在重庆调研并慰问...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渝01民初630号 原告: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渝05民初434号 原告:义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78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环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