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背后往往隐藏着高风险,想要通过虚拟货币投资创造“财富神话”,究竟是赚得盆满钵满,还是亏得倾家荡产?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活跃,虚拟货币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伴随这一趋势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
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策划设立“某Token”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作为门槛费以获得增值服务,可利用平台“智能狗搬砖”技术在不同交易场所进行套利交易,并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数额,由平台按照智能搬砖收益
法治日报讯 记者范瑞恒 通讯员王晓烨 两处隐蔽的平房内,240多台“挖矿机”同步作业。看起来高大上的“数据中心”,实则为虚拟货币“矿...
  什么是直播打赏?观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用虚拟货币兑换虚拟礼物,在观看主播直播时,将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主播并...
为获暴利委托传销组织成员在传销组织网络平台开通会员、购买虚拟货币“投资”20余万元,谁料该平台突然被关,虚拟货币无法交易。近日,重庆...
钱群伟于2013年1月17日向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布柴家村2000年以来的村民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村民宅基地分配的实际名单及宅基地面积和地段,柴家村的大桥拆迁户全部名单及分户面积,柴家村大桥征地拆迁户中货币安置户的全部名单及分户面积,在柴家村建房的外村人员的全部名单及实际住户名单,并注明其建房宅基地的来龙去脉。
2019年5月起,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举办投资宣讲会以及在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虚构的EOS币、GBFA社区币、GBFA生态币和CNCC币付宝等数字货币有高额静态收益、发展下线有直推奖和管理奖等事实,利诱社会公众通过线下向其转账的方式参与“数字货币”投资。至案发时,徐某以上述方式非法集资致使投资人损失近500万元。
某科技公司和某模具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某科技公司在某固定期限内向某模具公司采购散热片、水冷板等。双方还签订《商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协议中的竞业对象特指除某科技公司之外的其他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比特币挖矿机、莱特币挖矿机)厂商;
违法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幌子,通过果蔬团购等名义组建社交群,利用短视频软件引流普通群众入群,表面是投资新手买币卖币赚取差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