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将横跨道路的电缆线拖拽下坠,后车经过时将垂坠的电缆线挂断,电缆线断裂瞬间弹射并将路过行人绊倒致伤。在此情况下,伤者损失由谁承担...
成都一男子到某风景区登山游玩,在下山过程中,因踩到石板阶梯凹陷处导致其失去平衡后跌落摔伤。该男子诉至法院要求景区管理者赔偿其各项损...
2009年,被执行人张伟驾驶拖拉机由云南省弥勒市西二镇雨龙革村驶往西龙方向。行至西二镇大茂卜村路段时,车辆翻至道路右侧的水沟中,造成乘车人保天有、张宏波当场死亡,陈星润二人(两人系堂姐妹,姓名相同)均腰椎断裂,造成一级伤残,至今瘫痪在床,韩绍虎、许进才、周琼玉、周朝贵轻伤。
2013年4月2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某职业高中门前滋事,持刀扎伤被害人王某某(17岁),造成“腰背部穿刺伤,伤口长约3厘米,深约8厘米,竖脊肌部分断裂”,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偏重)。
承运我国某大型国企2万吨进口铁矿石的塞拉利昂籍船舶“LEDOR”轮于2011年10月从印度陈奈港开往我国江苏南通港途中搁浅在福建莆田。海事部门认为该轮存在断裂、沉没、危及人命安全及污染海洋环境的风险,要求船东提交船舶脱险方案
2013年9月5日17时许,原告陈某博由其母亲唐某平携带,在被告钟某雄个体经营的花艺坊购买盆栽。当唐某平与店员在收银台结帐时,该店铺进出的玻璃门突然破裂倒砸下来,将站在玻璃门边的原告右小腿割伤。事发后,原告当即被送住闽东医院住院治疗,至9月22日出院。主要诊断为:右小腿皮肤撕脱伤、右小腿伸肌上支持带断裂、右小腿部分肌肉损伤。原告为此支出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1556.4元。
宏达豪纺织公司系经依法核准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住所位于被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辖区内。邓尚艳与宏达豪纺织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6年4月24日邓尚艳在宏达豪纺织公司擅自增设的经营场所内,操作机器时左手中指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中指中节闭合性骨折、软组织挫伤、仲腱断裂”。
中国法院网讯(张凯)两小学生课间休息期间,在教室外的走廊发生碰撞,两人均摔倒在地,其中一人两颗牙齿断裂。在这起事件中,学生、家...
2001年1月1日,某商场对鞋类商品4折削价处理,顾客张某购买皮鞋一双,价值80元(据商场称该商品原价200元)。一星期后,皮鞋鞋底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