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阆中市公安局10日发布警情通报,7月9日晚23时许,阆中市较场路某小区居民孟女士...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张哲玮 张梦彦)“师傅,你说的没错!当警察就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吃饭都能抓到嫌疑人!”2023年12...
【案例苑】 ●案情:孔先生就餐时碰上一家店,扫码后须授权商家获取他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才能点餐。在这一过...
现今社会,前往餐厅就餐是最常见的消费行为之一,但餐馆卫生良莠不齐,可能出现吃完后上吐下泻、腹痛等情况,多数消费者可能选择息事宁...
外出就餐或者网上点外卖时,因商家不慎,顾客吃出异物的事偶有发生,相信我们不少人在生活中都遇到过。此时,当然可以视情况向商家索要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权利不能滥用,更不能假借维权为名,行“碰瓷”之实。生活中却不乏这般人,以此为由吃“霸王餐”,甚至索要金钱赔偿,作为“发家致富”的手段。这不,江苏南京的付某就频频进出餐饮店铺,上演了一幕幕“碰瓷”闹剧,最后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何培祥系原北沟镇石涧小学教师,2006年12月22日上午,原告被石涧小学安排到新沂城西小学听课,中午在新沂市区就餐。因石涧小学及原告居住地到城西小学无直达公交车,原告采取骑摩托车、坐公交车、步行相结合方式往返。下午15:40左右,石涧小学邢汉民、何继强、周恩宇等开车经过石涧村大陈庄水泥路时,发现何培祥骑摩托车摔倒在距离石涧小学约二三百米的水泥路旁,随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6月21日,河北警方发布“唐山打人案”的警情通报。该通报披露了此案的关键性细节:6月10日凌晨,陈某志对在烧烤店里就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
【案情】 李某为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职工,该信用社内部设食堂为职工免费提供午餐。李某妻子在附近的一家超市工作,为了便于妻子...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 钟宏机)“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龙华警方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吴玉涵2020年4月30日晚,张某等14人应刘某邀约一起聚餐。席间,张某、王某、高某与刘某共饮一瓶白酒。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