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笔谈 □ 于琢 孙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判规则由“婚...
2月14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博平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10年12月,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
  当“同林鸟”沦为“分飞燕”,剪不断理还乱的不仅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同样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
基本案情2022年7月,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郝村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息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时,息某对张某所辩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曾某个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困境,申请执行人提起夫妻共同...
彭女士与金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2020年3月,金先生因业务往来与孙小姐频繁接触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金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80...
枣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之规定,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告知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适用情形、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申报内容以及未如实申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男方要求提出离婚的女方必须“净身出户”,不得分割双方共同财产。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当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依法责令双方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安徽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案情】 2003年4月,原告张某(女)与被告何某(男)登记结婚。2012年12月,被告何某因交通事故获得8万余元残疾赔偿金。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