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 的搜索结果,共8条

汤立珍等三人非法采矿再审改判无罪案

2015年,被告人汤立珍、王自强、卢华超等三人合伙经营大同司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7年3月12日。2017年2月,大同司采石场向蕲春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采矿权延续申请。同年3月13日,该局下发通知,要求大同司采石场停止生产,否则按无证采矿处理。7月20日,该局又下发通知,称受全省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及该县矿产资源规划等因素影响,对大同司采石场提交的采矿权延续申请暂缓办理。

朗益春与彭光辉、南华县星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合作合同纠纷案

2009年,星辉公司取得南华县兔街长梁子干龙潭锰矿采矿许可证。2010年5月23日,星辉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光辉与郎益春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案涉锰矿,项目日常开发由郎益春成立专门机构实施。合同签订后,郎益春共计支付彭光辉323万元,并实施了采矿行为。

陈付全与确山县团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14年1月15日,陈付全与团山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协议,约定团山公司将其采矿权作价360万元转让给陈付全,并积极配合陈付全办理采矿许可证。合同签订后,陈付全依约付清了全部款项。2014年2月15日,团山公司委托陈付全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并于2014年7月21日办理完毕。

陈允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一、租赁采矿权属于一种特殊的矿业权转让方式,采矿权转让合同属于批准后才生效的合同。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出租采矿权须经有权批准的机关审批,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黔南州荔波县茂兰镇下甲介煤矿与张学新、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支付定金后即变更采矿权人登记系兼并重组政策的要求,登记权利人仅支付定金未实际经营,申请执行人应当知晓案外人系案涉采矿权的实际权利人,对采矿权登记在登记权利人名下不产生信赖利益保护,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

探矿权、采矿权拍卖出让合同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242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被...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修订)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