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 的搜索结果,共79条

海南22人团伙非法捕售野生动物获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罗凤灵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邢某花等22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出...

贩卖“植物界大熊猫”被判赔偿并赔礼道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邢砝煊因收购、销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德保苏铁等苏铁属植物,损害了珍贵野生植物,构成环境侵权,二被...

被告人靳某销售伪劣产品案——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奶制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欧某大量收购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并利用其作为经销商的便利,在内部经销商网挑选可在市场售卖的批号,在某省某地设立加工窝点,组织贺某、贺某某、高某及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喷涂篡改产品原生产日期和批号冒充新日期产品后,销往个别省份。

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牟利

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上半年,董瑞山等非法捕捞者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网目尺寸小于3毫米的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并出售谋利。王小朋等非法收购者明知长江鳗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单独收购或者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等方式建立收购鳗鱼苗的合伙组织,共同出资收购并统一对外出售,均分非法获利。

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何建强、钟德军在湖南省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收鱼时,与养鱼户及帮工人员方建华、龙雪如、龙启明和涂胜保、余六秋、张连海、任小平等人商定投毒杀害保护区内野生候鸟,由何建强提供农药并负责收购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诉尹宝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2012年6月初至7月30日,尹宝山召集李至友、秦军、秦波涛、李明明、秦新波等人,在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作业捕捞海产品,捕捞的海产品全部由尹宝山收购。至2012年7月30日,尹宝山收购上述另五人捕捞的水产品价值828784元人民币。

尼玛多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016年12月2日,尼玛多吉从桑培手中以每只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五只麝香,合计40000元。随后又从布恩手中以每只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五只麝香,合计30000元。十只麝香共计70000元。2016年12月5日尼玛多吉携带十只麝香在玉树市相古村卡沙社设卡点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缴获了十只麝香。

上海中邦机有限公司与上海第三机床厂、上海三机液压成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民营企业上海中邦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诉称,全民所有制企业上海第三机床厂(以下简称第三机床厂)出于转移亏损的车床生产线的目的,拟将普通磨床、普通车床系列整机生产线移转至中邦公司,中邦公司同意接受上述两条生产线的移转,并接受第三机床厂分离的职工。双方于2009年12月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如遇原材料价格变动,造成生产成本降低或升高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供数据和证明材料,说明理由要求对方调整收购

谢天、李华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3年11月底至12月间,谢天、李华春受他人(另案处理)雇请,多次用货车从广东省化州市收购、运输死猪回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旺卢村的肉类加工场,由他人进行加工销售。2013年12月23日,李华春、谢天驾驶一辆货车到广东省化州市合江镇合江桥,收购了一批死因不明且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