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食品公司)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江,股东为陈某江与陈某柱,经营范围包括肉类、冷藏销售。临沭县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英某,实际控制人为陈某龙。陈某龙与陈某江原为朋友关系,二人共同商定由乙食品公司为丙食品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文某原为网络主播罗某的粉丝,后双方发生了矛盾,文某由“粉丝”变为了“黑粉”,其在罗某直播间、个人账号等处发布贬损侵害其名誉权的内容...
【案情】 何某原为某建筑公司经理,后离开公司自己组建施工队。因何某无建筑施工资质,何某遂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在经济上...
案情: 1993年12月27日,甲、乙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一份,约定,“双桥乡石桥村石桥组的菜地10.82亩,原为乙以下属两单位的名义...
邹某、刘某原为某矿业公司职工。1994年初,该矿业公司和某地有限公司分别出资创办了合资企业“合利建材开发有限公司”,邹某和刘某分别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