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向阳技研株式会社(下称向阳株式会社)起诉浙江天台天美达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天美达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由天美达公司生产制造的沙发头枕铰链产品(下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向阳株式会社持有的名为“角度可调铰链”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910207708.3)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32.5万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事件公司)诉上海迪加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迪加伦公司)侵犯“一种手机号码牌安装台”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迪加伦公司构成侵权,需赔偿大事件公司经济损失等4万元。
因认为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好太太公司)生产的两款吸油烟机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将好太太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好太太公司的两款产品均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6万元。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凡是专利权人写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的技术特征,都应当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
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行政案件,应当结合专利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审理特点,在展开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审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中所认定的制造、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事实是否客观准确。
现有技术抗辩是指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以其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为由,对抗专利侵权指控的不侵权抗辩事由。如被控侵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方案属于一份对比文献中记载的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广为熟知的常识的简单组合,则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人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控侵权物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11月9日,科创板上市企业华纳药厂(以下简称“华纳药厂”,688799)在公告中称,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圣和”)主张公...
【案情简介】王某于二0一九年三月四日到公证处咨询,因安顺有商铺出售装载有侵犯其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电动车紧急熄火电路控制器的电动三轮...
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维权现象,即权利人针对侵权人的同一行为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多次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如某公司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的...
新海宜公司以一项公知技术加公知常识申请的“专利”诉普天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 现有技术抗辩是指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