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某某(女)与自幼被送养他人的第三人王某系姐妹关系。胡某某2002年起外出务工,一直未与家人联系。王某准备与张某某结婚,但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依法不能办理婚姻登记,便携带胡某某的户口簿和由其家人补办的胡某某的身份证等,用胡某某之名到陕县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余某育与颜某妹于2011年6月13日登记结婚。次年5月4日,颜某妹生育一子。此后,颜某妹便回娘家坐月子,后又外出务工,与余某育长期分居,对其子也未尽抚养义务。2014年4月8日,颜某妹之子提起诉讼,要求颜某妹履行抚养义务。
今年3月,江苏省泗阳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在来安街道张束社区下村走访调研时,村民胡茂胜告诉巡察组,因外出务工...
漫画/李晓军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25岁的大侄子多年前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靠药物治疗;二侄子自父母去世后,没有外出务工。兄...
□ 本报记者 张守坤漫画/李晓军25岁的大侄子多年前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靠药物治疗;二侄子自父母去世后,没有外出务工。兄弟俩因为...
【案情】 王师与潘东是好友,两人均14岁。2011年11月30日,潘东要借王师的父亲王永信的摩托车回家,当时王永信外出务工未在家,王师...
【案情】 2010年2月,陈泉与李淼(女)经媒人介绍登记结婚。陈泉在结婚后半年离家外出务工,极少与李淼联系,李淼在陈泉外出务工后...
【案情】 今年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的史某从深圳回河南老家过年。大年初四,史某驾驶摩托车去邻村走亲戚,意想不到的是,半途与肖某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