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敏在某美容整形医院进行鼻部整形术失败后,到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整形美容外科,于2008年5月、2009年11月两次接受了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
根据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民办高校办学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学作为独立学院的挂名高校,具有授予独立学院符合条件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法定职责。学生以独立学院无根据未授予学士学位为由起诉的,大学应为适格被告。因独立学院作出具有终局性的初审行为,对学生的利益有直接利害关系,亦应作为被告。学生坚持起诉大学,而不起诉独立学院的,法院应将独立学院列为第三人。
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学位 ...
指导案例39号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