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林楠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结合执法实践,围绕广告...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原标题:为“戒尺”断案,学生犯错老师“怎么管”? 上图为泰州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来到学校,结合具体案例,用“小案例”讲述“大道...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因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高额判赔,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该案中,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定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怡宝公司)拥有的“怡寶”“C'estbon”两项商标构成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上海洁士宝日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洁士宝公司)在化妆品的经营、宣传上突出使用“怡宝”“C'estbon”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涉案专利包含5项产品权利要求,主要以自定义参数和公式对轴流风轮的结构、叶片立体曲面的外形和尺寸作了具体限定。审查决定主要以一种使用公开的技术方案评述了全部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请求人主张事实繁杂,双方当事人在诸多法律问题上各执一词,导致该案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较大审查难度。合议组围绕争议焦点对相关法律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和探索,在无效决定中结合案件事实对此作了明确具体的阐释。
“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的代理意见,并且结合在案证据的基础上,最终判决支持了我方诉求,我们对于最高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结果很满意!”东莞光距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光距公司)代理人、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林敬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表示,“最高法院对于我方‘网路插头中可供网线插入’属于‘使用环境特征’的代理意见予以支持,不仅加深了知识产权从业者对于‘使用环境特征’的认识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邱冰熙)近期,广州黄埔警方结合岁末年初治安形势,强化对城中村赌博活动的打击工作。2月3日,黄埔...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