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 的搜索结果,共86条

“三湖蓝宝石”轮系列扣押案

2011年6月9日,申请人阿联酋阿曼国际贸易公司(OMEN TRA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因与被申请人韩国三湖海运株式会社(SAMHO SHIPPING CO.,LTD)债务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的“三湖蓝宝石”(SAMHO SAPPHIRE)轮。此后,又有六家境外债权人,申请对该轮采取扣押措施,债权人涉及七个国家和地区,债权总额达600余万美元。此外

某高新技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高效推进破产清算转和解

积极引导当事人破产清算转和解,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通过听证程序征询全体债权人意见,在转入和解程序后根据已通过的表决规则,及时裁定认可和解协议,高效推进和解程序。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再进行追偿,民法典如何规定?

  合同外第三人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后,第三人再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以第三人自担风险为由拒绝清偿,如何解决此类纠纷...

某人造板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促成案外人注资收购,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被执行人具备恢复经营的基础性条件,执行法院通过积极促成有意向的经营主体注资收购,并协调其他债权人同意解除被执行公司重要设备的查封,在清偿工资债务的同时,推动被执行人顺利复工复产。

府院联动实现解决欠薪与促进就业“双赢”——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某器材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债务规模超过8亿元,涉及债权人超过410户。2022年7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某器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破产受理时,某器材公司仍有在册职工235名,已拖欠7个月工资未付且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生活困难、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昆山某置业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执破融合”助被执行企业复工保交楼

 面对被执行企业主要财产是“烂尾楼”的执行困境,昆山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最终完成破产重整,使烂尾楼盘复工,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集团)系云南省国资委于2005年8月组建成立的省属大型集团企业,下辖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并系上市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的控股股东。2012至2015年煤化工集团经营性亏损合计超过100亿元,涉及经营性债权人1000余家,整个集团公司债务约650亿元,云维股份则面临终止上市的紧迫情形。

银行不得擅自扣划债务人关联公司的款项

某地产集团与某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某地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未按债权人要求按时支付款项,则债权人有权直接自保证人在债权人债权人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款项,无须事先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因某地产集团出现债务偿付风险,某银行于2021年9月8日从某地产集团实际控股的某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中扣划204万元,后于2022年6月2日将该款退还某房地产公司,但未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某地产公司起

为扣留工程款 父子俩打起“歪主意”

父子俩“手拉手”上演一场假官司,只为让实际债权人的权利落空。检察机关沿着监督线索抽丝剥茧,查明案件背后真相,让这场“父子官司”现出...

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国际高新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对于具备挽救希望和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应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解决债务危机。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通过听证程序征询全体债权人意见,在转入和解程序后根据已通过的表决规则,及时裁定认可和解协议,高效推进和解程序,推动中小微企业快速重生,实现稳市场主体保民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