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4日讯 记者张晨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回信,提出殷切期望,并在五四青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审计分部总经理...
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虽然并不必然表示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但可以表示其认可该债务的存在,属于当事人对民事债务关系的自认,人民法院可据此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 二、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应当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向改制后的企业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的,应当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变更的认可。
所谓事后抵押,一般是指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这种事后抵押的设定通常发生在债务人业已陷入支付危机、濒临破产、其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设定事后抵押必然导致其降低或者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这种事后抵押应认定为无效,抵押权人对于行使抵押权获得的价款没有优先受偿权,已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储蓄人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应当证明其与银行分别作出要约和承诺,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当储蓄人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人民法院应判定储蓄人与银行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在不能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情形下
一、豁免执行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教育用地或教育设施豁免执行,学校应以学校的财产包括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负担其债务。 二、债权实现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应当保持平衡,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影响社会公益设施的使用。为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保障公众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对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的执行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用途,不能影响实际使用。
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杨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
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支行借款合同保证纠纷上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