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玩” 的搜索结果,共26条

创造新时代调解工作鲜活样板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如今,西华园社区成了百姓游玩、拍照的好去处。”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河北街道西华园社区党委书记姜丽萍近日对...

车辆户外越野受损却遭保险公司拒赔

近年来,随着户外新生活方式的蓬勃发展,越野游玩逐渐受到大众青睐。但驾驶越野车在越野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

经营者安全告知属“霸王条款” 男子游玩网红桥摔伤获赔18万余元

男子张某体验左右摇晃、刺激快感的“网红桥”,最后竟变成了惨痛的经历。对此伤害,责任谁担?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游客在“网红桥”摔伤的索赔案。

古北水镇风光好 商标抢注不可为

北京市密云区的古北水镇,因位于古北口附近又有江南水乡乌镇风格而得名,不少人选择闲暇时前去游玩。近年来,随着古北水镇知名度的提升,涉及“古北水镇”商标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也时有发生。

两男子秦岭游玩迷路被困 警民联动深夜成功施救
两男子秦岭游玩迷路被困 警民联动深夜成功施救

  图为西安高新警方联合消防等多部门进行救援。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供图  中新网西安2月9日电(记者张一辰)记者9日从西安市公安局高...

吴文景、张恺逸、吴彩娟诉厦门市康健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开心游玩竟受伤 “典”到公堂解纠纷

图为顺义区法院法官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导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种多样的娱乐休闲活动项目丰富了群众的消费选择...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既受伤又担责

  花季少年,本应在学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田野欢快地嬉戏游玩,却因违反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承受了小小年...

司机驾照丢失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案情】 廖某机动车驾驶证在一次游玩时丢失,尚未及时补办。2014年1月20日上午,廖某因赶朋友婚礼现场,想到自己驾驶证虽已丢失但...

好心帮拍照是否需要为相机摔坏“买单”

【案情】 2014年6月份,江某同一伙朋友前去长沙游玩。在岳麓山拍照留念时将一佳能单反相机递给一个路过的游客谢某,让其帮忙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