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与妻子1952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三女,妻子及两个儿子均已去世。现陈某某同小女儿生活。陈某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希望女儿常回家探望照顾自己,因女儿不同意负担陈某某的医药费及赡养费,故诉请判令长女和次女每月探望其不少于一次,患病期间三女儿必须轮流看护;三女儿共同给付陈某某医疗费、赡养费。
原告耿某、赵某生育三个儿子,分别是长子耿甲、次子耿乙、三子耿丙。现在原告二人年龄已大,无劳动能力,需要赡养。为此,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
原告周某(女)于1960年携其子被告肖某与倪某(2013年去世)再婚,婚后与其生育二男一女,即被告倪甲、倪乙、倪丙。周某年迈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于2007年起诉肖某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后经法院调解商定被告肖某每年付给原告及倪某生活费350元、小麦100公斤、花生油7.5公斤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雪泓 通讯员牟文洁生下女儿不到一年便离开北京回了四川娘家,此后再未对女儿尽抚养义务。23年后,47岁的张女士突然回到...
中国法院网讯(韦明皇 岑云萍)近日,唐大爷夫妇将子女们告上法院,要求每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获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支持。 据...
中国法院网讯(林婷)年近九十的王阿婆患有高血压、动脉硬化等疾病,需要常年看病吃药,生活基本无法自理。王阿婆虽育有四名子女,分别...
中国法院网讯(朱方龙 汪顺)“法官,我不告了,子女们都回来了,都愿意赡养我。谢谢法官,我申请撤诉……”这是一名年近九十岁的老奶...
张女士生下女儿小米(化名)后才5个月便离开北京回到四川娘家生活,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时隔23年,47岁的张女士再次回到北京,要求...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张梦小两口离婚后,女方父母以婚内签订的《证明》向法院起诉,主张男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每月3000元标准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