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发生一起殴打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通报】 2024年4月6日,我市发生一起殴打未成年人案件,公安机关已及时立案调查处理,现将...
中新网4月7日电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
2022年1月27日,韦某正、韦某因与苏某柏的劳动报酬纠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持刀砍杀苏某柏致其当场死亡。2022年1月27日,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韦某正、韦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王某珊父母离异,随母亲贾某园生活。2023年1月2日,王某珊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家中被贾某园砍伤颈部,因伤势严重,被人就近送至医疗条件较好的江苏省徐州市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抢救。
2010年3月3日,熊某英与沈某伟登记结婚,后生育女儿沈某娇。沈某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酗酒后多次对熊某英及沈某娇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熊某英及女儿沈某娇带来严重威胁。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 本报通讯员 李思瑶 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男子舒...
民主与法制网讯(□黄靖 通讯员 陈俊婷)3月2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几辆车身印着“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标语、海报及卡通版检察官形...
2011年10月,被告向某云与原告向某杉(未成年人)之母郑某离婚,约定原告由母亲郑某抚养。原告跟随郑某生活后,郑某将其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原告一直使用“郑某文”生活、学习,以“郑某文”之名参加数学、美术、拉丁舞等国内、国际比赛,并多次获奖。
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洪和蒲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均系吸毒人员。2016年6月中旬以来,蒲某暂住在杨洪租住的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文化路一出租房内。二人同住期间,杨洪向许某、罗某、李某及杨某某(未成年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10次,约4克,其中9次指使蒲某送货。2016年7月21日,公安人员在杨洪租住处将其与蒲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6.9克。综上,杨洪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10.9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