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刷流水提升信用办理贷款,没想到沦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人”。5月29日,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汤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月17日,因为个人征信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贷款的汤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条短视频,该短视频中说可以走流水贷款,“免征信、担保,还能帮助刷流水”,急于用钱的汤某头脑一热便私信了这个短视频博主。
按博主要求,汤某下载了一个聊天软件,并加入一个贷款群聊,填报了申请5万元贷款的资料,很快对方便称因其银行流水未达到申请贷款额度的两倍无法贷款。正当汤某发愁怎么提升流水时,对方“贴心”地表示他们会帮汤某包装流水,即将汤某的银行卡账户包装成商户收款账户,随后会有资金向汤某的银行卡账户打款,汤某将收到的钱转出至指定账户就可以了。
经常上网“冲浪”的汤某对此表示质疑,“这不就是网上经常刷到的‘跑分’行为吗?”见汤某迟疑不决,对方又拉了两人进了群聊,一人自称是某贷款公司的代理律师,一人自称是北京某派出所的民警,两人声称将监督此次转账过程。此时的汤某已经意识到其行为可能是在帮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但因一时贪心,便抱着侥幸心理答应对方继续转账。
不久,汤某的银行卡陆续收到了多笔共计5万元的资金,汤某按照对方的指示将收到的资金转至不同的指定账户,没想到在转了10余笔资金后,银行卡被冻结了,其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4月10日,该案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汤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退赔被害人5000元。5月8日,上虞区检察院对汤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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