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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处灌口镇,自唐以来就是“烟火千家,颇为富庶”的八闽重镇,随着辖区由农村向新型城镇变革,常见乡村纠纷与新型纠纷交织涌现。近年来,作为特区事业建设者、参与者,灌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工作支点,整合解纷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实现“小力”化纠纷、“巧力”解难题,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处灌口镇,自唐以来就是“烟火千家,颇为富庶”的八闽重镇,随着辖区由农村向新型城镇变革,常见乡村纠纷与新型纠纷交织涌现。近年来,作为特区事业建设者、参与者,灌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工作支点,整合解纷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实现“小力”化纠纷、“巧力”解难题,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辖区灌口、后溪两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同村(居)委会化解纠纷4262起,灌口法庭收案数从2021年的1609件逐年下降至2023年1-11月的870件,超80%纠纷化解于诉前。法庭工作获《民主与法制》周刊、《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一、构建工作支点前移机制,让解纷指导贴近群众

  抓住乡镇综治联席会、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矛盾解纷端口,靠前研判风险,提供法律指导,尽早尽快化解矛盾。

  一是综治联席早研判。深化乡镇综治联席会议机制,参与联席会11场,研判各村(居)委会、综治单位反馈的苗头性纠纷风险,及时提供法律指引,助力治理决策。促成党委政府向19个村(居)下发征地补偿款分配指导意见,引导500余起涉拆迁安置纠纷化解于萌芽。

  二是庭所联动早化解。与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数据共享、矛盾共解等协作机制。落实专人分片对接,根据社区民警、调解员反馈个案调处难点,靠前提供调解意见,指导20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挂村联络早沟通。深化“法庭+村居”党支部挂村联络机制,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网格员)”互动网,打通答疑沟通渠道,调解员在前端排查矛盾纠纷,法庭及时跟进,引导调解员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矛盾纠纷256件。

  二、建立解纷资源整合机制,让释法说理贴近村情

  立足辖区两镇城镇化进程仍保留部分闽南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特点,将闽南文化和解纷资源融入调解,注重“情法相融”,提升实质解纷成效。

  一是聚合解纷力量。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发挥5名新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参与诉前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乡民纠纷400余起。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深化“法官指导+人大代表解纷”模式,发挥代表自身群众基础优势,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8起。

  二是融合乡风民俗。激励法官与当地百姓,特别是老人协会交流,向群众学经验,挖掘运用“滴水檐互让”“住厝好厝边,种田好田墘”等闽南民俗,打造本土调解典型案例,为邻里纠纷、安置房物业纠纷等常见类型纠纷调解提供示范。

  三是契合乡规民约。联合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成立课题组,到灌口镇开展乡规民约专题调研,推进课题成果实践运用,指导村(居)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三、加强深入调查研究机制,让司法服务贴近基层

  让调查研究走进基层、走进田间地头,瞄准群众司法需求,按需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问需治理下基层。开展“问需于民·一村一治理”调研活动,向村(居)委会收集治理意见建议126份,及时回应乡村治理需求,就土地流转、调解组织运作程序、证明文件出具等集中问题,向村委会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3件,有效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示范调解下基层。选取典型纠纷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以示范调处指引化解同类纠纷。聚焦安置房物业纠纷等领域,制发调解思维导图,归纳常见争议、应答示范、调解流程等14个要点,引导125起物业纠纷由调解员化解。

  三是精准培训下基层。采取“调解员点题-法官答题”形式,围绕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征地拆迁等多发纠纷及调解方法开展专题培训,走进村(居)委会开展调解培训12场,协同调解员开展主题普法15场,助推辖区超80%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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