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内,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的家属拿到18.6万元赔偿款后,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23年1月5日,当事人赵某某搭乘张某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政和城关北大路某路段发生侧翻,造成赵某某受伤送医,经抢救不治身亡。政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认定书:驾驶人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款存在较大争议,一时僵持不下诉至政和法院。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及家属早日回家过年,承办法官当即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使双方均对赔偿款做了让步,车主张某某也积极筹措资金,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政和法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高质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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