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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查处首起“黑律师”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陈庆阳 杨文松有“律师事务所”的广告标牌、有“律师”的标识,可谁曾想却是“李鬼”冒充“李逵”。近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陈庆阳 杨文松

有“律师事务所”的广告标牌、有“律师”的标识,可谁曾想却是“李鬼”冒充“李逵”。近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查处了毕节市首起“黑律师”案件,该“黑律师”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万元。

今年4月,七星关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政法系统大走访及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洪山街道辖区内有“律师事务所”的广告标牌,经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及走访周围群众,发现该“事务所”梁某某并无法律职业资格,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却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线索。

排查到上述线索后,七星关区司法局立即就案件查办作出安排,制定了周密的调查方案、调查提纲,扎实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的查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查实,梁某某无法律职业资格证、未取得律师执业证,近几年来,在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南路某小区租赁房屋,开起了“律师事务所”,在租赁房屋的小区路口及门口等地方设置“××律师服务”等广告牌;在租赁房屋内设置“××律师事务所”标牌、“中国律师”标识,并悬挂《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制度;在屋内设置有“律师办公室”及“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标牌。通过“精心包装”,梁某某自称“律师”,凭着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识非法提供法律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

七星关区司法局经过认真调查取证,查实梁某某的行为违反律师法规定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对于“黑律师”,七星关区司法局秉持重拳出击、冒头就打的原则,绝不让“黑律师”形成气候、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律师形象,扰乱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对于此类违法执业的“黑律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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