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印务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6,270,819.20(澳门币陆佰贰拾柒万零捌佰壹拾玖元贰角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印务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 6,270,819.20 总收入 $ 6,270,819.20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7-06-0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 6,270,819.20 总开支 $ 6,270,819.20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於印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马丁士——委员:梁礼亨,张祖强(财政局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