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47/81/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1-12-19
实施日期 2006-04-18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十二月十九日第一条 核准发行一九八二农历新年(狗年)纪念硬币,面值分为壹仟元及壹佰元两种,每种数量至多为五千枚。
第二条 上条所指的硬币采用《PROOF》及凸版式铸造。
第三条 一、附有铸造商制发保证书的面值壹仟元硬币是由22K黄金制造,有如下特征:
a. 纯度千分之九一六;
b. 直径二八?四亳米;
c. 重量15.976克,公差为千分之一;
d. 锯齿边。
二、附有铸造商制发保证书的面值壹佰元硬币是由白银制造,有如下特征:
a. 纯度千分之九二五;
b. 直径38.6亳米;
c. 重量28.280克,公差为千分之一;
d. 锯齿边。
第四条 一、面值壹仟元及壹百元硬币的正面是狗的造像,代表一九八二农历新年,并刻有面值及面值?澳门的中文字。
二、面值壹仟元及壹佰元硬币的背面刻有面值?年份及澳门市市徽。
第五条 本法令所指的硬币将由澳门发行机构订定其价值,供市民自由申请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