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谁在刷我的卡?
“我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恨,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近日,一则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一起利用“嗅探”盗刷银行卡系列诈骗案随之浮出水面。说起“嗅探”,很多人都会感到陌生,其实它是一种窃取网络信息的软件设备。随着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嗅探”也成了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
深夜发现银行卡被盗刷
2021年11月,家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的刘先生被手机提示音吵醒,他发现手机里有数百条各种内容的短信,其中包含多条银行卡账户消费支付的验证信息,不明情况的他立即报警。次日早晨,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几起报案,报案人均称自己的银行卡在深夜被转走了大量资金。
深夜大家都在熟睡,而且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均未丢失,银行账户里的钱怎么会不翼而飞?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最终找到了幕后黑手。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林某伙同邓某在咸阳市利用“嗅探”设备和其他网络技术手段非法采集、获取被害人手机号码、短信内容及验证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再将被害人银行卡号绑定至相关网络消费平台,通过平台消费或充值金币等方式,累计盗刷10万余元。
2022年3月,公安机关以林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秦都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同年5月,邓某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新型网络犯罪,涉及多个黑灰产业链,每个环节都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通过调取转账信息、聊天记录,追查“嗅探”设备来源、涉案资金流向等,锁定了多名漏犯。
“嗅探”设备从何而来?
经查,林某与邓某实施诈骗的“嗅探”设备是从何某处购买的。何某自行组装并销售该设备,同时提供技术支持,非法获利1万余元。何某利用“嗅探”设备在全国多地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共4000余条,非法出售后获利7万余元。另查明,林某盗刷被害人银行卡在网络消费平台购买金币充值后,将金币转移至周某提供的上述网络消费平台账户中,由周某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现,共计为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7万余元。
何某是“嗅探”设备的制造者和销售者,那么该设备的主要配件从何而来?是否还有其他设备被兜售?对此,检察机关经过研判分析,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
原来,王某曾多次在网络交易平台向何某等人售卖“嗅探”设备重要组成配件,销售金额11万余元。杨某利用从何某处购买的“嗅探”设备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非法出售后获利1万余元。
对此,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全额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目前全部发还完毕。
犯罪分子为何在深夜实施犯罪?
“这是陕西省首例利用‘嗅探’设备等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陕西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黄海介绍,犯罪嫌疑人通过“嗅探”设备采集、筛选被害人手机号码,将筛选出的手机号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搜索,确认并筛选出有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随后,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被害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使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在金融平台进行注册,点击绑定银行卡,利用非法获取的脚本,运算出被害人完整的银行卡号。在拿到完整信息后,犯罪嫌疑人使用被害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非法App,绑定被害人银行卡后向对应的App中充值,被害人银行卡内的钱款就被盗刷了。
由于以上每一步操作各平台、App、银行等都会向被害人手机发送验证短信进行提醒、确认,因此犯罪嫌疑人在截获、使用上述验证码时,担心被害人发现,于是使用某非法App向被害人发出几百条轰炸短信来掩盖验证信息,这也是犯罪嫌疑人选择深夜作案的原因。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秦都区检察院分别对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提起公诉。针对何某、杨某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7月至今年4月,法院分批次作出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某、邓某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各并处罚金;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何某、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各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也依法获刑。同时,法院判令何某、杨某删除非法采集存储的涉案公民个人信息、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现判决均已生效。
“面对‘嗅探’系列诈骗案造成的严重危害,在审查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主动对该类犯罪进行研究,针对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卡业务中存在的监管漏洞,我们分别向与案件相关的两家银行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媛介绍,在不久前的走访中,检察官发现,涉案金融机构通过采取为银行卡用户提供安全锁服务、加强技术漏洞修补等措施,堵塞了银行卡被盗刷的漏洞。(郝雪 程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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