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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千克黄金首饰被“偷梁换柱”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朱戈 金店内黄金饰品看似无恙,实则已被“偷梁换柱”。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朱戈 金店内黄金饰品看似无恙,实则已被“偷梁换柱”。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破获一起特大职务侵占案件。

马先生经营一家珠宝店。2021年秋,胡惠(化名)来店应聘,因为销售经验丰富,很快担任了柜台组长。一次,胡惠下班时忘了将黄金首饰放回原位,过了几天都没有人发现,她便起了贪念,联合男友黄志(化名)用铅块替代等重黄金,将首饰悄悄换走。

直到今年4月1日,胡惠有事请假,马先生亲自进行了店内盘点,立刻发现了不对。当天,马先生来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报警。

天山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将胡惠确认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胡惠到案后,如实交代曾伙同男友使用等重的铅块替换黄金首饰以应付公司称重盘点,多次将店内黄金首饰带出变卖,不法所得用于偿还债务以及供两人挥霍。其间,黄志负责订购铅块,并对侵占的黄金销赃。

4月17日,民警将逃往福建的犯罪嫌疑人黄志抓获归案。

现已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侵占并销赃黄金首饰数量45.8千克,涉案价值1894万余元,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房产、汽车、偿还债务、投资开店、向他人转账以及个人消费等。

目前,民警已追回价值500余万元财物。犯罪嫌疑人胡惠、黄志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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