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竟在死亡多年后“复活”,并背负了高达139万元的贷款。日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被告人冒用去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最终被判刑罚。
2023年1月,江津区法院受理了江津某银行申请执行陈某的公证借款案,执行金额为139万元。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在系统中发起了财产查询。然而,系统却提示被执行人陈某的身份信息无法通过验证,建议向公安机关甄别核实。
执行法官随即展开了调查,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居民死亡户籍注销证明》,被执行人陈某竟然在1998年就已去世。
这一离奇的状况不禁让人感到困惑:一个已经去世多年的人,怎么可能在银行申请贷款并成功办理银行卡?为解开这一谜团,执行法官奔赴陈某的户籍地重庆市万州区进行调查。
执行法官首先到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陈某确实在1998年去世,但未及时销户。陈某有一表妹陈某乙,2014年,其用陈某的身份信息,以虚假材料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一张身份证供自己使用,除此之外,还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五张信用卡。之后,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称,陈某乙疑似拥有两张身份证,经过查证属实后,注销了陈某乙骗领的身份证,并补录了陈某的死亡信息。
掌握确凿证据后,执行法官立即传唤陈某乙到法院说明情况。面对如山的铁证,陈某乙如实交代了自己骗领身份证、使用骗领身份证到银行贷款的行为。
2024年3月,检察机关对陈某乙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办理了五张银行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时,法院以被执行人主体身份错误为由,依法驳回了江津某银行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告知其可以直接起诉陈某乙主张权利。据悉,涉事银行已向法院起诉陈某乙要求偿还贷款。
(闫 洋)
法官提醒
使用虚假材料骗领身份证、使用骗领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以及从事其他需出示身份证的活动等均属违法行为,轻则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身份证件作为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避免个人信息被盗用或滥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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