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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燃放烟花爆竹致人损害 监护缺失家长须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联合伍洛镇人大代表、金牌调解员计俊文、聂玉清,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鞭炮致人伤害...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联合伍洛镇人大代表、金牌调解员计俊文、聂玉清,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鞭炮致人伤害案件,化解纠纷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2月31日19时左右,被告小宇(化名)与原告小辰(化名)在玩耍过程中,小宇不慎将烟花扔到小辰的身上,烟花落入小辰颈内,造成小辰受伤。小辰被送往云梦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转入武汉市医院住院,出院后,经鉴定,小辰不构成伤残,但后续仍需要治疗费7-10万元。因赔偿问题,双方监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辰的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宇及其监护人赔偿因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治疗而支出的住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考虑到孩子父母的邻里关系,判决不利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案以来,承办法官坚持以调解化解纠纷。11月7日,承办法官黄建平邀请伍洛镇人大代表、金牌调解员,并组织双方家长到伍洛镇矛调中心进行调解,希望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友好协商。

  通过法官释法,人大代表说理,被告小宇的家长认识到了自己监护责任的缺失,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也表示,希望能适当减少赔偿金额,考虑到双方均系未成年人,造成损害也并非故意为之,原告小辰的父母同意谅解,也同意调解方案,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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