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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麻将馆“抽水” 两女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被告人邓某、肖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两人违法所得10万元依法予以...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被告人邓某、肖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两人违法所得1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邓某、肖某在临湘市南太路某住宅,合伙开设麻将馆,聚众赌博。牌馆内设置麻将机12台,赌客以底注10元、20元进行“红中麻将”赌博,每桌抽水60元至180元不等。邓某、肖某在麻将馆内负责邀集赌客、轮流抽水、兑换现金、给赌客提供茶水、餐食等服务。邓某、肖某二人抽水获利共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肖某合伙,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邓某、肖某均系主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赌博违法,十赌九输,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管是开设麻将馆供人赌博,还是参与赌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获,将会被行政处罚或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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