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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亲戚当官诈骗他人钱财男子获刑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肖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肖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家住安徽省太和县的被告人肖某某是一名盲人,虽然他双目失明,却巧舌如簧,能说会道,他那娓娓而谈的甜言蜜语极具诱惑力。为寻求发财之道,他苦思冥想,决定利用自身能言善辩的优势诈骗他人钱财供其挥霍。他于2017年6月份,多次虚构有亲人在阜阳市政府做官的事实,以帮助他人办事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被告人肖某某找到被害人姚某某,谎称自己的一位亲戚在阜阳市政府当官,以能帮其办事为由,骗取姚某某2.4万元。第一次诈骗轻易得手后,被告人肖某某沾沾自喜,决定继续实施诈骗。于是,他找到被害人史某某,吹嘘自己的亲戚在阜阳市政府当官,权力大得很,以能帮助其办理建房准建证需要花钱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史某某1.2万元。第二次诈骗顺利得手,让被告人肖某某看到了靠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吹嘘来钱快的“商机”。不费吹灰之力而获取他人钱财,让被告人肖某某冲昏了头脑,利欲熏心的他故伎重演,以能帮助被害人徐某某办事为由,骗取徐某某0.8万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某多次诈骗,且部分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肖某某系盲人,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他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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