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游绍平)女子在欧洲杯足球赛为某赌球网站担任代理,通过组建微信群招揽赌客接受押注并抽头渔利。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开设赌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燕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21年6月至7月欧洲杯足球赛期间,黄某燕通过他人拿到某赌博网站盘口账户。不久,黄某燕便以“球迷”为幌子,组建“欧洲足坛精英论”、“欧洲杯球迷讨论”、“欧洲杯赛事”等微信群,招揽赌客,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接收赌注共计911850元,再为赌客在上述赌博网站上押注,从中牟利20000元。后黄某燕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2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球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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