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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伴去世财产分割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结案

  中国法院网讯(宋小明)人生难得老来伴,最美不过夕阳红。可再婚后老伴去世,财产如何分?继母与继子女为此对簿公堂,该如何审理?  ...

  中国法院网讯(宋小明)人生难得老来伴,最美不过夕阳红。可再婚后老伴去世,财产如何分?继母与继子女为此对簿公堂,该如何审理?

  家住吉林省长岭县的老李和原配张某育有四个子女,小儿子因病去世,小儿媳带着老李的孙女生活。王某与老李再婚后,生活和睦,自从2020年9月老李去世后,王某和老李的子女们却产生了矛盾……

  原来,老李在银行有存款20万元。王某认为,这钱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该归其所有,余下一半属遗产,按遗产继承,且王某在老李有病期间对其精心照顾,应多分遗产。但老李的子女们认为,20万是老李和张某的存款,要求平分这20万,不同意分给继母。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王某诉至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合理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李某存款20万,2019年9月李某和王某结婚,此存款存于二人结婚前。虽李某和王某于2015年开始共同生活,但王某每月仅有100元收入且二人无任何经营收入,故原告王某称20万元存款是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予支持,应属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按遗产继承,王某和李某的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因小儿子去世,由李某的孙女代位继承。另王某认为其对李某照顾较多,应多继承遗产,并举证李某遗嘱一份,该遗嘱载明,王某对李某照顾有佳,故将自己一栋价值25万元的住宅楼遗嘱留给王某,说明李某已给予王某补偿,故20万存款不宜再多分。

  法院判决,原告王某继承李某遗产4万元,李某的三个子女各继承李某遗产4万元,李某的孙女代位继承李某遗产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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