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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余江一男子网上开设赌场获刑三年

  中国法院网讯(喻晨曦)本是拉闲散闷的闲聊群,却成了组局赌博的赌友群;本是休闲娱乐的游戏APP,却成了供人赌博的平台。日前,江西省...

  中国法院网讯(喻晨曦)本是拉闲散闷的闲聊群,却成了组局赌博的赌友群;本是休闲娱乐的游戏APP,却成了供人赌博的平台。日前,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判处被告人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明,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占某借助“闲聊”APP,组建赌博闲聊群,招揽好友入群,群规模达到近百人,每天固定有二十余名成员在群内赌博。群成员通过占某分享的链接下载游戏APP,并在亲友圈内进行赌博活动,后在闲聊群内进行赌资结算。占某通过购买房卡开房间,从中收取3元至10元不等的房费进行获利共计167066元。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占某加入蒋某(另案处理)在某棋牌类APP中创建的“茶馆”,并担任店长,发展成员,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为其发展的成员上分、下分“疲劳值”以及管理服务,从中抽头渔利,共获利约62183.59元。

  余江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占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讯终端,通过邀请人员加入网络群聊的方式招揽赌客,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数额达二十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归案后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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