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再洪)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该案涉及农户多,地域广,仅西湖镇就达215户,尚有100余户未在西湖境内,部分案涉村民态度强硬,给村社、镇的维稳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被告李某经营的江津区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面积大,涉及多个乡镇,主要用于种植柑橘,目前正进入丰收关键期。
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作为江津区西湖镇“一镇街一法官”联系法官,及时联系本案原、被告了解情况,现场查看被告流转土地经营状况,立即同西湖镇沟通案情,组织镇、村社、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结案后,为确保和解协议得以履行,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到被告因客观原因存在付款逾期时,承办法官再次组织村社干部、部分激进村民代表、被告李勇进行座谈,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向村民释明被告当前经营情况及兑现流转费的现实可能性,争取村民理解;一方面明确被告应支付的违约金,帮助双方再次达成谅解,避免矛盾升级。
这起案件中,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通过对部分激进农户进行释法明理,积极帮助被告解决现实困难,促使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并持续跟进,充分发挥了“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优势,为地方乡村振兴助力提供了法律支持。
上一篇:9人以相亲之名行骗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