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中杰 周岚)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小严(化名)因盗窃他人快递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1年1月4日,小严在某文具店快递代收点取快递,发现这家店既不用报快递号,也不用扫码,直接就能取走包裹,非常“顺手”。趁着店老板不注意,小严锁定了一件体积大,重量较轻的包裹,收入囊中。窃得包裹内有女式长衫两件。紧接着两天,小严又在同一快递代收点,窃取他人快递,有女式裤子一条、女式帆布鞋一双、毛衣吊带连衣裙一套、床上四件套一套。考虑到床上用品自家用不上,小严便将四件套送给朋友。
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其坦白,且认罪认罚,已退赔违法所得,结合具体情节及被告人小严具有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上一篇:无证买卖烟草制品 男子获刑八个月
下一篇:卖银行卡来钱快?男子获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