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周蔚)10月1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京开幕,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提请会议审议。草案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治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出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扶持力度;要求家长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家长不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建议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以有效防治家庭暴力问题。草案增加了相关规定。
此外,草案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