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立烽 李璐芸 李林芸)标签齐全、做工精细,产品广销三省,靠着销售假冒名牌墨盒,短短数月敛财上百万。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大量销售假冒品牌打印机墨水墨盒案,四名被告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三百三十二万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2019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林租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内一厂房,先后雇请被告人张某、张某香、吴某园等人将不正当渠道购进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进行分装配货,之后通过微信、物流等方式以每瓶8-15元不等的价格销往福建、广东、浙江等地。2020年7月29日,该售假据点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扣押尚未销售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69410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64万余元。经统计,从2020年2月至7月间,被告人谭某林伙同张某、张某香、吴某园等人已向他人销售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金额共计423万余元。
经鉴定,销售和扣押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林、张某、张某香、吴某园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423万余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张某香、吴某园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谭某林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刑罚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