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一女子专挑腊肉、香肠等生活食材进行盗窃,作案达十次。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女子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开始,女子郑某单独骑电动车到江西省金溪县秀谷镇象山公园对面街道、翰景园小区等地,盗窃被害人店铺冰箱里或晾晒在露天场地的腊肉、香肠、咸鱼、猪头、鸡鸭等生活食材,作案十起。经金溪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咸鱼腊肉市场价值是1534元。案发后,郑某已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53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郑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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