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江西南昌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华,却因一次“贪玩”,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今年的春天。
2021年3月12日下午,小张先后辗转乘坐网约车、公交车来到某网吧上网,从3月12日傍晚6时许至3月14日上午10时许,小张一直在网吧内,上网时长达到了40个小时。
之后,小张从网吧出来坐公交车回学校,3月14日上午11时35分,小张被发现晕倒在公交车上,后经江西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死亡原因系心脏停博。
小张的父母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无法接受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儿子怎么会突然离世。在无法面对之余,小张的父母觉得,如果网吧管理员能进行一下提醒,也许小张就不会发生意外了。
2021年4月9日,小张的父母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负责经营该网吧的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45319.48元。
该案立案后,红谷滩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应承担所有后果,且其死因与网吧经营者无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经红谷滩区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小张父母补偿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