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慧文 丁绍英)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当即给付,双方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
5月25日,于某某骑电动车沿西涧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酒店门前时,因超车与骑电动车载孙某某的徐某某相撞,造成徐某某、孙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经事故认定:于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某负次要责任,孙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意见不统一,为维护权益,徐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琅琊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程序依法快速解决纠纷。在人民调解室里,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调解员表示感谢,于某某当场给付了赔偿款3500元,该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