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黄雅超)“我们为法官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耐心负责的态度点赞,今天的调解解决了我们多年的心病!”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宅基地纠纷,当事人梁某、李某向承办法官感谢地说道,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满意笑容。
1987年梁某建设住房三层,1993年李某于梁某房屋后侧约10米处,修建房屋两层,后又违章加盖两层半房屋。两幢房屋墙体相隔很近,李某在建房时与梁某墙体相邻一侧没有打地基,直接在梁某地基上打了圈梁导致梁某房屋与李某相邻一侧出现地基严重下沉,承重梁钢筋裸露,形成危房,无法居住。鉴于以上情况,梁某多次与李某交涉,甚至发生矛盾冲突进过派出所。无奈之下,梁某选择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的时候,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走访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了然于胸,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因案涉纠纷积怨已久,双方互不想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找准案件切入点,针对梁某与李某不同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及年龄特征,巧妙地在调解过程中释法明理,化解当事人的心结,最终在法官不懈地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自行对其房屋地基进行加固并对与梁某家相邻一侧的墙面进行修缮,同意梁某在危房改建时切除相邻一侧影响建房的李某家部分屋体,不对梁某在改建过程中进行阻碍以及无故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上访。至此,长达十余年的邻里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