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曾飘越)丈夫酒驾开车,作为妻子不加以劝阻,还殴打民警、用石头砸碎玻璃,大闹派出所。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0年11月9日21时许,夏坊派出所民警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王某带回派出所讯问室。被告人张某(王某的妻子)得知后,赶至派出所,强行闯入讯问室,辱骂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并言语威胁,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其强行将其帯离办案区。在办案区门口,民警再次告知张某不得在派出所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张某打落民警手中的试管及材料,踢踹办案区大门,殴打民警。民警再次警告张某袭警是犯法行为,卢某依然多次用脚踢踹、用手击打两名民警腿部、腹部等部位。经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将张某控制在地。
张某声称怀孕,民警随即将其放开,张某起身后仍用脚攻击民警。随后张某被其朋友及家人带至派出所院内,张某在院子内仍然辱骂民警,言语威胁,并捡起一块石头砸入讯问室的通风窗,致通风窗玻璃破碎,击中正在对王某制作笔录的两名民警,数其中一名民警头部受伤流血。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当予以采纳,张某是累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