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南京一家连锁酒店的员工,长期踏实肯干,在2018年升职为了销售总监。2019年9月,张某向单位提交了离职申请,但酒店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回复,还给张某涨了工资,并调任新岗位。然而,去年2月,张某却突然被单位告知,同意他之前提交的辞职申请,让他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张某与酒店协商无果,将酒店告上法庭。法院表示,此前被告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答复离职申请,双方也达成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因此,酒店方面停发张某社保和工资并找人顶替其工作岗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张某5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