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王皓)近日,为切实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辽宁省公安机关开启了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大连交警积极参与,查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以下为大连交警元旦期间查处的两例酒后驾驶典型违法案例。
1月2日,大连交警中山大队桃源街中队民警在白云街—丰盛巷开展日间酒驾整治。当天下午13时30分许,驾驶人刘某参加家庭聚会后返家,驾车途经整治卡点时,被民警当场查处,经现场酒精测试,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据刘某叙述,由于元旦佳节在家庭聚会上喝了酒,自认为仅仅喝了一点酒,觉得不会有交警查酒驾,遂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上路,自己也十分后悔。
1月3日,大连交警中山大队海军广场中队在山屏街进行专项整治,中午12时50 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在观察到有交警后突然行驶缓慢,行为非常可疑。现场交警在对其检查过程中,发现车内疑似有酒味儿,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显示,驾驶员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了解,刘某是中午在家喝的酒,因着急给家人送钥匙遂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了门,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刘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上述两名驾驶员均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大连交警提醒,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过几个小时酒精就“去无踪”。其实,体内代谢酒精的时间跟个人体质和饮酒量都有关系。大家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要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