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喻楠 廖诚伟 吴春周)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再次走进乡镇,走入“寻常百姓家”,顺利调和一起离婚纠纷案,令原、被告双方“破镜重圆”。
据悉,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戈某于1987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次年即生育一子。结婚多年,夫妻感情一直比较稳定,直到2019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妻子李某被丈夫戈某打伤,双方自此分居。2021年12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收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久居在徐家渡集镇,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被告对法院的抵触情绪,遂将巡回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庭审过程中,原告李某表示被告戈某对她动手,让她伤透了心,三十多年的夫妻,从未享过福;被告戈某十分后悔对妻子动粗,真诚地希望能重归于好,坚决不想离婚。为更加全面的了解夫妻双方的真实情况,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当事人的儿子小戈,他反对父母离婚,希望法官能和他一起帮忙劝和。承办法官在了解清楚戈某一家的情况后认为“劝和”是最佳方案,但考虑到原告李某的身心都受到了创伤,肯定不愿在众人面前松口,于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劝说李某,另一方面要求戈某约法三章,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上高法院将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走稳前列、争做标杆”活动,持续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巡回审判与诉前调解相结合的巡回调解模式,进一步提升结案率和调撤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