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会议,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这是财税领域立法的一大新进展,对完善税制结构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推动建立现代税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根据会议,草案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
在具体安排上,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
“简并税目、降低税率等安排,与近年来我国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在何代欣看来,草案中的一些新设计和减免举措,将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增加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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