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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16条,主要从总体要求、工作机制、社会共治、餐饮经营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单位食堂用餐治理、学校食堂用餐治理、年例等地方民俗庆祝活动用餐治理、公务接待用餐治理等方面对制止餐饮浪费的重点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制止餐饮浪费,正当其时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茂名是人口大市、消费大市、餐饮大市,2020年1-11月餐饮收入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茂名市一直有勤俭节约、爱惜粮食的传统,但现实也存在一些餐饮浪费突出的问题。其中,宴请聚会、单位食堂、学生食堂、年例等庆祝活动的餐饮浪费最为严重。针对茂名市这些突出问题和现象,有必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机制上升为刚性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节约型茂名餐饮,坚决制止“舌尖上的浪费”。
强化部门监管,社会共治
决定明确规定全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广电旅游、发改以及网信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加强监管治理;规定了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人民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网站、相关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组织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杜绝餐饮浪费。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根据调查发现,宴请聚会、单位食堂、学生食堂、年例等庆祝活动的餐饮浪费最为严重,群众要求整治的声音最为响亮。
决定对餐饮经营者明确了制止餐饮浪费七个方面的义务性规范,要求餐饮经营者开发小份餐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提示提醒,提高烹饪技艺,粘贴宣传标语、提示牌,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为消费者用餐后打包剩余菜品提供服务,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等。
决定对个人和家庭用餐责任和义务作明确规定,要求树立文明节俭的消费观念,合理点餐,合理采购食品材料,提高食品材料利用率,避免食品浪费,减少厨余垃圾。举办婚丧嫁娶、朋友聚餐、家庭聚会等团体用餐活动时,应当按照文明节俭的要求,合理安排餐饮,防止铺张浪费行为。
为了防止和减少单位食堂餐饮浪费,决定明确了单位食堂用餐治理责任,要求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针对学生食堂餐饮浪费尤为严重的情况,决定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以及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奖惩和监督机制。学校食堂、供餐经营者应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加大食堂巡视检查力度,加强精细化管理,科学营养配餐,提高饭菜质量,丰富不同规格配餐选择。
针对茂名年例等民俗庆祝活动餐饮浪费的情况,结合实际,决定规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茂名市地方习俗特点,加强年例等地方民俗庆祝活动的宣传和引导,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从简用餐,杜绝餐饮浪费,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
规范公务用餐,示范引领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公务用餐大吃大喝得到有效治理,但也存在一定浪费和不规范问题。决定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活动用餐,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按照简朴节约的要求,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以普通家常菜为主,科学合理安排菜品、主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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