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林静雯)9月7日,男子杨某喝酒后驾车行至G105国道三乡镇路段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当即弃车逃跑,但只逃了300米就被广东省中山市三乡交警抓获。期间,杨某竟还让执勤民警“原谅”。经检测,杨某酒精含量为66mg/100ml。
当晚,三乡公安分局交巡联勤大队组织民警在G105国道开展夏季治安巡查宣防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涉酒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晚上11时40分许,一辆白色小轿车临近执勤点时,突然在路边的公交车站点停车,随后便看到一名男子打开车门弃车而去。
民警猜测必有隐情,于是立即追缉,并最终在距离停车地点大约300米的地方将嫌疑男子一举抓获。期间,民警发现当事男子身上散发较大酒气,怀疑酒后驾车。现场检测结果显示男子呼气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询问过程中,杨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以及看到交警查车后弃车逃跑的事实,却又声称“没什么大不了的”,并且希望民警“原谅”。
民警于是依法对杨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指出了酒后驾车的危害。在民警教育之后,杨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杨某将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酒驾、醉驾不仅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是对自己和家人极不负责的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更不要在遇到交警查车时弃车逃跑,否则将被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