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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因酒“栽了”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林绮娜)5月14日晚,黄某酒后驾驶网约车行至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路段时,被大涌交警查获。5月27...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林绮娜)5月14日晚,黄某酒后驾驶网约车行至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路段时,被大涌交警查获。5月27日,黄某被处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事发当晚,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兴涌路设点执勤,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21时6分,民警截停一辆粤TDL1×××号牌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黄某涉嫌酒后驾车。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黄某呼气酒精含量为59mg /100ml。

经查,黄某系广西人,现年40岁,现住小榄镇东升镇,持C1D驾驶证,所驾小轿车登记为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性质。

在询问过程中,黄某对自己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黄某交代,当天从凌晨四点开始到五点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半斤白酒,聚餐结束后便前往朋友家中睡觉,睡醒之后驾车回家,没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查车。

5月27日,大涌交警大队以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黄某做出了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黄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一案,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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