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黄靖 通讯员 余党政)今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切入点,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凝聚工作共识,对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先后赴项目工程所在村域实地走访等,调研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域分布、建设面积、进展程度、质量标准、存在问题和建后管护等情况。经调查发现,惠城区辖区内立项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按照施工计划有序推进,但其中一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存在排灌沟渠拉杆内部的钢筋数不足,未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形,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现场勘查,实地走访。通讯员供图
聚焦上述问题,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调查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责令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存在问题的8条沟渠共计164根拉杆进行了整改。此外,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的违法情形,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监督工作,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建管并重”,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工作。
为确保整改成效,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技术支持”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积极发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对办案效果进行跟踪观察。同时利用检察技术检测仪器对排灌沟渠的隐蔽工程进行探测复查,精准核实整改工作是否全面到位,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为延伸案件办理效果,推动更高层次社会治理、溯源治理,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在办案中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未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对项目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理缺乏有效监督手段,从而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约谈,并依法向监理单位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推动监理单位引入技术手段有效破解隐蔽工程监理难的问题。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以检察工作实效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