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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把庭审“搬”进校园零距离以案释法反电诈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温国贞)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妇联、最高法、最高检等15个部门联合会签的...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温国贞)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妇联、最高法、最高检等15个部门联合会签的《“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20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切实发挥“青少年权益岗”作用,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走进中山市技师学院,联合开展“权益岗在行动:反诈进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该校300余名在校学生参与活动。

观摩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将公诉席“搬”进校园,以案释法“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这是一起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形式在中山市技师学院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现场师生“全景式”观摩庭审。

案情回顾:被告人陈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所收取、转移款项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操作接收违法所得并配合刷脸转移钱款。经查明,被告人陈某的银行卡接收被害人被电信诈骗款项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从中获利人民币4000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从“什么两卡犯罪”“什么是跑分”“如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等对旁听的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法庭采纳了本院的指控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普法宣传融入趣味游园,“沉浸式”学习反诈本领,拒做“工具人”

检察机关联合各权益岗单位在户外设置“权益保护知识趣味游园会”,将反诈知识以游戏方式体现,学生们“沉浸式”参与“护未连连看,网络骗局要知道”“30秒挑战反诈顺口溜”“反诈知识竞答幸运转盘”等法治小游戏,游戏内容贴近办案实际,将法律规定形象化、具体化,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筑牢反诈“防火墙”。

检察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册、现场法律咨询的形式,使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向学生们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涉“两卡”犯罪案件特点

下一步,中山一区检将充分发挥权益岗在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格局的优势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权益岗在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多方联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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